我昨天放了一个贴, 没人回. 我归纳一下, 重新把我的问题提出来: 一份文件, 在美国, 去银行公证, 只是证明当事人的确是他本人, 并的确来在公证员面前签了字. 所以如果不去考虏文件本身的内容写得如何, 只讲文件是否合法, 应该是合法的, 和lawyer 写的 同样合法. (当然lawyer 写的本身要合法得多,这里不谈这个),我的理解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