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居士帮我解答。
我想了解一下怎样可以让应该知道的部门知道此事?是美国移民局吗?有没有必要告诉他所服务的公司?还有,如果我不同意离婚,法院是不是还是会在第一次判决的6个月以后,他再第二次提出上诉,就判离了?我们没有其它财产,只是他的工资而已,我还在读书,我是否有权分得他现有工资的一部分?
谢谢
谢谢法居士,还有几个问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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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同意居士意见.故意欺骗和误解是两回事.
-他不会有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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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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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不太同意居士意见.故意欺骗和误解是两回事.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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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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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她的原帖.据她说他们是离婚手续完成后才发现无效的.
-具体情况她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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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7: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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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居士将在晚些时候回答你几个新的问题。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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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2004 postreply
06: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