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回复:请教大家:我是被法官“仇视”了还是我自己敏感了

本帖于 2007-04-23 09:20:00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

並不是每一州都是"警官沒有出庭"您就沒有事。
不論您是否有罪(或是承認有罪)證明您地犯罪的責任都在控方的身上.

1)请问 - 警官沒有出庭, 自己不承認有罪,法官可否判有罪?
2)承認有罪, 控方还需證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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