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学生,老公陪读身份。现离婚过程中,老公已搬走。我们有一个一岁大的小孩。我抚养,老公只要了探视权。无抚养费。
我的问题是,离婚正式生效后。我需要告诉移民局吗?因为当初他来美国,我是担保人。
如果我不通知移民局,那老公仍滞留美国比如打黑工或做了其他犯法的事,我是否要为其负责?以后如果我申请绿卡,他的纪录是否会影响我?
请知道的人帮我解答,我需要为老公承担责任吗?谢谢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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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知道吗?
-wushaiq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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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6 postreply
16: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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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记录不会影响你,不论是打黑工还是犯法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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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2006 postreply
16: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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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不知道.去年看过新闻,一加拿大人的LG以配偶身份
-加西流浪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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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2006 postreply
1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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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如果为别人做移民担保也同样有十年责任,但她并没有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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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06 postreply
22: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