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外企,就可以无视中国法律吗?!!!

知名外企,就可以无视中国法律吗?!!!
这是我的一个好朋友的真实经历。我觉得有必要把它留在这里。
如果,你是一位即将走出校门的学子;如果,你正在为进入这家位列世界五百强企业产品遍布全中国家庭的生产日用品的外企而努力或者为已经进入这家企业而雀跃的话——请你,先冷静下来,看看下面的事情:(这是另一位朋友写的,但所有事实纯属真实,我以人格保证)

每當談到國企, 大家总会想到複雜的人際關係, 無處不在的內斗。而外企,尤其是知名外企总是以其严谨的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成为许多学子向往的目标。这里, 我要講的是, 有中國人在的地方就有人際關係和內斗, 而且更複雜, 更殘酷. 何况更有一些在外企內部的中國人, 也仗著外企的牌子, 胡作非為.

我的一个朋友研究生毕业后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笔试、面试,最终被这家世界著名的日化公司录取。这家外企是世界500强之一, 在中國以直接招应届毕业生出名。朋友在公司工作了四年多, 先在廣州總部, 後來在北京, 競競業業,也有了自己的一些小成绩。都说外企的人际关系简单,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做研发的他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在所有同事的讶异中被开除了。事情从发生到他离开公司只有四个小时。

在事发前的一个星期,他的直接經理已经承诺要尽快提升他。因为所有和他同年进入公司的人都早已获得提升了。只有他和与他同组的几个人依旧没有动静。说到开除的原因,很简单,公司称他出差的报销款项有问题,利用假发票在两年间骗取公司100多块钱。我朋友每月万余元工资,居然花费两年多时间“处心积虑”骗取公司100块钱耶!(是不是大脑进水了?)再說, 以他的工作, 真想從公司搞錢, 何只100多块钱.其实只不过他每次公务出差要携带大型仪器,价值十几万元,来回机场就包了一辆三箱轿车(他只有来回机场才用这辆车,其他时间,甚至连市内的公务用车都不叫这辆车)。每次给司机的钱比在马路上临时打车多了十几元, 报销时都算作车费报了。这本身很正常,更何况这种能装大箱子的出租车在马路上很难打到,而且這也是得到他的直接經理同意的。我朋友这样报销已经两年了,每次都是他的直接經理和财务经理签字审批的,没有为此提出过异议。

后来据別人指點, 我朋友才知道這一切都是他的直接經理, 一個海歸搞的鬼。 那個海歸技术水平有限,如果他们部門有一个人升职,都会威胁到这个老板的地位,因此他们部門在近四年内没有一个人被升职,比朋友早来的(连着两个和朋友同级别的)都轉到别的部门或者离开公司了。在这个部门得到重视的仅有的两个小技术员(还是这个美籍华人亲自到他毕业的学校招来的,而不是按照公司的用人制度层层筛选的。事后,终于有一个别的部门的同事说了实话,在朋友被开除的前一天,海归找过这个同事还有他的经理,问他如果朋友走了,他能不能承担一部分朋友的工作,把这个同事和他的经理搞得莫名奇妙,以为朋友也受不了这位欺人太甚的海归要调走,没想到第二天朋友就被开除了。可直到朋友离开公司,海归都一连无辜的声称他对整个事情毫不知情,也是当天才知道的。

这个经常在在中国员工面前和其他场合都爱显示他的美国身份,对真正的外国老板又低三下四的海歸在答应我朋友的升职要求后,又需要寻找其他的理由阻止我朋友的升职。所以“报销问题,骗取公司财务”就是他唯一能找出来的拙劣借口。已经有明显的证据证明,就是海歸亲自到财务部门反映我朋友的报销有问题。在开除这件事上,是人力资源经理,法律事务经理和海歸三个中国人一起决定的, 沒有經過任何?#123;查。开除一个他们所谓的“违反公司制度的人”也成了他们維護公司利益的一个工作成績。

如果说,这还只是外企内部让人恶心的权利之争,那么后来发生的一切更让我们认识到中国法律的苍白无力以及外企在中国的霸道。

我朋友被开除后不服,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获胜,公司应取消开除决定,劳动合同继续有效。(顺便说一句,公司在仲裁法庭上的态度,无理和傲慢简直就是对中国法律的亵渎,似乎仲裁是为他们开的,想说什么说什么。) 后来公司某些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要知道,如果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就意味着公司错了。被美国总部知道后,人力资源经理和其他人要承担责任的),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不惜花费公司巨资,利用大公司的名与钱,聘请有“背景”的律师。而在法庭上,公司方面没有提出任何有力的证据,但最终结果卻是我朋友败诉。甚至判决书都没有一句话一条证据证明我朋友真的有問題,可结果却是败诉。原来对方利用律师的关系,找到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 結果可想而知……这就是中国的法律和在中国的外企。我们自己国土上的法律部门,不为一个普通的员工伸张正义,支持的却是外企钱与名外衣保护下的邪恶。

目前我的朋友正在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为了打这个官司,我朋友已经花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也不知这样能否迎来一个迟到的正义.。

所有跟帖: 

这不是外企无视中国法律问题,是“中国人”内讧的问题啊。 -笨伯伯- 给 笨伯伯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04/2004 postreply 04:48:21

很多疑点,也复杂,你可能并不知情 -建民- 给 建民 发送悄悄话 (509 bytes) () 03/04/2004 postreply 06:44:21

是P&G吧? -或者J&J?- 给 或者J&J?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04/2004 postreply 16: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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