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患有癌症,医生说最多还有6个月的时间.
1:请问我们的房产和共有银行户头都算是共有财产吗,银行户头写我们俩的名字.但收入来
源是从他以前的公司每月付给,房供也从此账户扣除.
2:他有两个孩子,大的快20岁还没结婚,也没住在一起,小的今年年17岁在2,3年前已随改嫁
的母到M 国.请问法律会优先付给幼子抚养费费吗?离婚时已判明由他前妻抚养的.如果他没
写遗嘱房子全部归我,我会不会被迫搬走?
3: 如果在我办永久居留之前他就......我还能申请到永居吗?
万分感谢热心帮助!
恳请猫老师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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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英国
-苦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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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6 postreply
07: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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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您老还是悠着点吧。您先生还没走呀。
-boby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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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6 postreply
09: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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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恳请猫老师
-老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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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2006 postreply
1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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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貓對英國的法律並不熟悉,建議您諮詢當地律師,謝謝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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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2006 postreply
1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