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能理解你的意思

回答: 不同意lawyer250的见解与lawyer250兄商榷法居士2004-02-17 17:32:23

居士理解你的意思。不过居士以为,立EXECUTED必须基于当前某一法律事实的存在,比如结婚、分居等的法律事实,这可从订立要件和法律后果中可看出。

居士现在理解你为什么提出要以立遗嘱的形式订立EXECUTED了。居士仅从遗嘱的单向意愿和随时可变性的角度考虑,不过,居士还是坚持认为满足双向意愿共识的契约更具有保障性和法律效力。有条件限制的赠与协议更符合这一事件(假定预定事实发生,协议成立,反之,就等于没有这一事情)的制约要求。

谢谢lawyer250的答复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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