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居士!谢谢您!

我老公有外遇,我们是在德国柏林大使馆登记结婚的,1年。
他手头还有我父母的欠款没有还清,他说如果想拿回钱,就要在离婚书上说明我不要他离婚后的赡养费,因为他也知道他的行为是通奸。我手上有证据证明他们的行为,他也承认。
我该如何办理才对我有力?我们应该回国离婚吗?我已经打电话寻问过柏林大使馆,他们说不办理离婚。
谢谢您!

所有跟帖: 

离婚时,你老公要承担过错责任。 -法居士- 给 法居士 发送悄悄话 (374 bytes) () 02/13/2004 postreply 13:03:51

谢谢你! -eliya- 给 eliya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2/13/2004 postreply 13: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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