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报税问题

我和先生均是加拿大公民, 在美工作(H1), 以前一直是报married filed jointly 的
. 现在我先生被公司派往长驻中国, 作为中国雇员, 故他在美国已没有任何收入和
W2.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以哪种 category 报税(married filed jointly or
married filed seperately or head of household(有一小孩))? 我先生是否需填
1040? 他在中国的收入应该不需上美国的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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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确信你先生与美国这边没什么关系你只要 -stp- 给 stp 发送悄悄话 (53 bytes) () 01/04/2006 postreply 15:55:26

Thanks a lot -20457- 给 20457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05/2006 postreply 0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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