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报税问题

来源: 2006-01-04 14:20:5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和先生均是加拿大公民, 在美工作(H1), 以前一直是报married filed jointly 的
. 现在我先生被公司派往长驻中国, 作为中国雇员, 故他在美国已没有任何收入和
W2.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应以哪种 category 报税(married filed jointly or
married filed seperately or head of household(有一小孩))? 我先生是否需填
1040? 他在中国的收入应该不需上美国的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