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 Sos!!!
现在我有一个有关孩子的问题请求法律咨询。
我们在Toronto. 我孩子和中国同学一起搭Subway上学, 在途中看到同学月票掉下, 我孩子捡起来但是没有告诉同学, 过几天他自己配上学生卡和捡来的月票就使用了。孩子告诉我们说是学校摇奖得到的。 他使用的第二天被同学发现并且向他要, 他不给, 同学父母咨询地铁公司,地铁公司说是可以报警。(此时我猜测同学父母使用的词是“偷”。)然后又告诉了学校, 校长找孩子谈话, 说是你怎么可以偷朋友的东西并要求孩子必须赔偿月票,回来告诉家长,要家长打电话到同学家去和打电话到学校去。
此时孩子才和我们说实话,并且凑巧他月票也丢失了。 我们当然非常气, 狠狠说了一顿还打了孩子, 孩子已经读初中。我们打了电话到了同学家赔礼道歉,并说了要亲自上门赔礼道歉并赔偿月票。
经过我们的一再确认,月票孩子是捡的而不是偷的,从孩子一贯的行为来推测,他去偷的可能性也很低。我想从法律方面咨询的是:
1. 捡来的东西没有交出来,特别是不能挂失的,会不会面临被人家报警。
2. 捡来的东西没有交出来,人家发现了,这时正好东西丢失了,要不要赔偿。
孩子做得很不对,这是肯定的,但是我想从法律的角度来测定事情的性质,做得不够,我们一不小心犯了法;做得太过,特别怕给孩子造成伤害,因为我们在这里太不懂法律。(从校长问孩子的谈话中,说是孩子偷了月票,所以同学家长报告给校方肯定是说我孩子偷了月票,但事实是捡的。这个性质的差别,在学校给孩子造成的影响将是截然不同的,毕竟孩子正在成长过程。)
非常非常感谢!!!
Sos!!! Sos!!!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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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法居士过目,事关孩子在学校的影响,还有5年哪。谢!!!
-sos!!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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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4 postreply
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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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同时向孩子在的学校解释清楚
-CorgiL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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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04 postreply
13: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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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Sos!!! Sos!!!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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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4 postreply
2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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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居士透彻指导 万分感谢!!
-sos!!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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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04 postreply
2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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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辟!好一篇法律辩护词啊!
-也学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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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04 postreply
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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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美言,还望指教!
-法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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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2004 postreply
11: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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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吹自擂
-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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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04 postreply
04: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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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了吧?赶明儿也来一篇更肉麻的?
-比试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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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2004 postreply
0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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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Sos!!! Sos!!!
-捡东西是"不当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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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04 postreply
1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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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东西是“应当得来”的行为吗?
-听听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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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2004 postreply
12: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