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生性关系超过10个月。在我一再反对的情况下他仍然开了2小时车到我家。我处于与人为善不想闹僵的原因在他到我家以后同意了他提出的一起吃饭的要求,吃完饭他又一再要求回我家,我同样处于和善的考虑同意了。然后多次提出让他出去,他不出反而要搂搂抱抱,我才打了他几下的。
不是我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是律师一直要这样做的,律师拒绝就案情和相关法律条文与对策与我讨论,坚持案子会被dismiss掉。律师认为他和检察官挺熟的,他说检察官也不准备在起诉我如果我劳工不继续要求的话。律师认为他和法官也挺熟的。本案没有陪审团,只有法官。
在我要求我劳工离开的过程中曾把他的眼镜放到了门外,然后趁他出门拿眼镜的时候想锁门,但被他把门强行推开进入,请问这算不算强行闯入?
我律师并没有想建立面对闯入者正当防卫,那都是我想的,我律师就想大事化了,但化了得途径只能是和我劳工谈判,而他又不从中斡旋,这才是我气他的原因。他基本上除了确定了2个审判日期之外什么也没干!
老猫请您再回帖一下,通过我提供的这些些情况您看能建立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吗?我律师的不作为的做法是正常的吗?
请千万在回答一下。万分感谢。
我和劳工分居超过1年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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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我和劳工分居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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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005 postreply
07: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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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要file离婚了什么叫他show his love,我要是不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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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005 postreply
1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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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楼上的帖子你不是个医生吗?你怎么就知道我就会被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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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005 postreply
16: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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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看你楼上的帖子你不是个医生吗?你怎么就知道我就会被dismi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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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005 postreply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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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们在打的过程中其实有半开玩笑的意思,他走的时候还笑呵呵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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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2005 postreply
21: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