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结婚2年多,K1来美。我刚在社区大学学会计一学期。我和

先生因为他不想要小孩决定离婚(我提出来的,我34岁了,非常喜欢孩子)。我有绿卡,没有在美国工作过,住IL州,请问离婚后他还有付我学费和必要的生活费(到我毕业或两年)的义务吗?我现在担心因为没有钱必须中断学业。是不是只有协商一个办法或者说完全取决于他愿不愿意?我有别的办法争取吗?谢谢各位大虾!

所有跟帖: 

先协商不行吗为什么非要离. 如果离 -stp- 给 stp 发送悄悄话 (107 bytes) () 10/25/2005 postreply 14:17:15

谢谢你的回答。我们就这个事已经谈了一年多了。大家都是成年人, -6934- 给 6934 发送悄悄话 (393 bytes) () 10/25/2005 postreply 15:51:48

如果婚姻期不满10年,基本没有赡养费,如果有,也只有1年 -潜水的鱼。- 给 潜水的鱼。 发送悄悄话 (325 bytes) () 10/25/2005 postreply 19:05:00

先协商看他怎么说, 不答应你自己边打工边学习 -stp- 给 stp 发送悄悄话 (136 bytes) () 10/25/2005 postreply 20:39:18

我建议你给你劳工在多磨合一段时间.才结婚2年,双方都没有了解 -east666- 给 east666 发送悄悄话 east666 的博客首页 (340 bytes) () 10/26/2005 postreply 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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