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结婚2年多,K1来美。我刚在社区大学学会计一学期。我和

来源: 2005-10-25 12:54:1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先生因为他不想要小孩决定离婚(我提出来的,我34岁了,非常喜欢孩子)。我有绿卡,没有在美国工作过,住IL州,请问离婚后他还有付我学费和必要的生活费(到我毕业或两年)的义务吗?我现在担心因为没有钱必须中断学业。是不是只有协商一个办法或者说完全取决于他愿不愿意?我有别的办法争取吗?谢谢各位大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