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老公是二婚.他有一孩,判给前妻抚养.
我们结婚前,他身无分文.婚后我将我全部财产放到二人共同的银行帐户上.(我没做婚前财产公证).他现读书,无收入.
现有一事困绕我,如果我老公死亡并且无遗嘱.按加拿大法律,他于前妻之孩有权分割我们共同帐户中的钱?
我如何防止此事?
我刚来加国不久,语言也不通,不知如何法律咨询.
再说我并没有算计我老公的钱,算计如何与他孩子分家产.
我只想维护属于自己的东西,以备不时之时,一个背井离乡的孤单女子有一个经济依靠.
浏览文学城是我闭塞的加国生活的慰藉.经常看到文学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场景,特感动.
请各路大侠帮忙!谢谢!
请教婚姻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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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不用担心吧,无遗嘱,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nonsens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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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005 postreply
09: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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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配偶和子女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
-请懂行的讲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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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005 postreply
1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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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纯属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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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005 postreply
09: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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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没有可比性。
-请懂行的讲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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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2005 postreply
18: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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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属意外”网友的最后一句话你读了么?那就是很好的建议。
-Bo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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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2005 postreply
09:5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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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请教婚姻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平安是福-平安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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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6/2005 postreply
08: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