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婚姻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我于老公是二婚.他有一孩,判给前妻抚养.
我们结婚前,他身无分文.婚后我将我全部财产放到二人共同的银行帐户上.(我没做婚前财产公证).他现读书,无收入.
现有一事困绕我,如果我老公死亡并且无遗嘱.按加拿大法律,他于前妻之孩有权分割我们共同帐户中的钱?
我如何防止此事?
我刚来加国不久,语言也不通,不知如何法律咨询.
再说我并没有算计我老公的钱,算计如何与他孩子分家产.
我只想维护属于自己的东西,以备不时之时,一个背井离乡的孤单女子有一个经济依靠.
浏览文学城是我闭塞的加国生活的慰藉.经常看到文学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场景,特感动.
请各路大侠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