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入職 12 年,年薪十萬,同時年紀近 50 但是仍然沒有掌握公司的核心技術,講白了,您就是雞肋,對於你的公司的管理層,找一個年輕人,便宜又好用,為啥要留您? 您這種情況,不思進取,反而想玩法律,講白了,您就是在找死,而且會死得很難看,因為您公司的法務,不會是白癡,等您的經理動手雷人的那一天,人家早就準備好全套材料,來應對任何可能的法律訴訟。否則不會把您放入 pip program 中,早就直接將您開除,不是更省事? 特別是 如果您是從事 IT,又是碼工,講白了,您的工作是已經進入夕陽產業。
至於坐勞工法的律師,為了賺錢,當然會給您畫一張美好的訴訟大餅,但是講白了,真實的世界中沒有這樣好的東東,否則,您的公司早就破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