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對於這個問題,不從法律的觀點來分析這件事,而是從一個普通公民被抓去做"爬神團"(Jury Duty) 成員的角度分析,
首先, MD 被抓來做陪審團的成員,要處理您這種案件,$30 per day for the first 5 days of jury service, increasing to $50 per day starting the 6th day for a single trial
如果是大公司,對方絕對會與你死磕,因為一旦開了先例,讓你贏得官司,不但影響公司聲譽,同時還有可能影響股價,你認為這個案件會拖多久,於是,每次開庭,老貓就必須乖乖來報到,聆聽你這些雞毛蒜皮的公司政治角力,講白了,誰 TMD在意 你們這些人誰在說謊,誰在勾心鬥角,老貓只希望,案件可以結束,老貓可以回歸正常生活,所以,等阿等阿,總算很多天之後,案件雙方結束辯論,法官給了陪審團評量這個案件成立的標準,幾個人到了 Jury Room,開始討論,這時唯一的重點是,你到底有啥損失?
現在的問題是,你並沒有失去工作,你也沒有因此沒米開鍋,同時,真要說,你隨時可以找工作走人,最多是,工資少了一些,但是,老貓這些天,天天聽妳們這些負面情緒的東西,生活也變了味,還得好說歹說與 HR請假,再加上積下的工作,回去還得加班處理,最終就 TMD 給老貓 $30 刀,櫃台小姐還問老貓要不要捐給州的 MD legal fund ,講白了,你認為老貓真的會很客觀地去同情您? 認定您有理? (所謂的正義與是非,這些咚咚是給那些有錢的大爺去磕牙的閒事,老貓被抓來做陪審員已經很不爽了),所以你認為你能要回到多少錢? 更扯的是,要是陪審團中的風向是認為你的說法沒有活,你認為老貓會如電影中"十二惡漢"中的主角,仗義直言,立排眾議? 在弄他個"張惠妹的三天三夜"? 為你翻案? 別傻了 !
同時,講白了,在老貓這種法律門外漢,公司又沒有無故辭退你,你現在回來鬧,講白了就是標準的司法勒索,因為你要的是實質的賠償,所以真正圖利的是你,但是對於老貓,老貓的利益又何在? 除非你就就只要一美刀的賠償但是要求公司正式的道歉,這樣老貓還會說,你是有骨氣的....
看完老貓一個平凡人的故事,你應該如何做,建議您好好想想 ! 真要夠狠,就是真正掌握公司重要的科技命脈,然後瀟灑走人,等對方吃到苦頭之後,再回頭求你,這才是真正的狠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