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还不理解呢?

你1月4日才开始上班的,在这之前你都不是公司的员工。

有不少公司最后一周都是holiday, 12/28/2020 -  1/1/2021 都是 holidays ( 我以前的公司就是这样的)。

假如你的公司也是这样最后一周是holidays,按照你的逻辑,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2/28/2020  -  1/1/2021 的工资了?

因为你也是从12/28/2020 开始都没有缺席的。

不说啥规定了,就常识讲,你觉得合理吗? 公司会那么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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