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你所说的出庭,是指file a defence

with the court,然后再寄给法庭吗?我的case是属于city small claims count.还是说我要亲自去法庭?(我只是留学生,根本就不懂这些法律步骤,请你指教。)
我们以前租的是3bedroom的apartment,有6个人住,可是只有3个人签约(跟一个外国公司),我和我BF,还有一个同学,然后这个同学回国了,再也不回来了,以前吹债公司给我打过电话,让我交钱,我跟她讲,我只想付我那一部分,可是她说不行,因为我们交房租的时候,是一起交(不是分开交),她就把我以为是那个collect money的那个人,所以我就必须付全部(其实我知道她是找不到那个同学了,所以全赖到我头上)
如果我对法庭这样说,不知道法庭会不会也以这个理由拒绝呢?还有想请问如果最后法庭判决我要还钱,我必须要还吗?(因为我现在手头上的确没有那么多钱,交完学费后,现在连自己的生活都成问题,父母都是工薪,攒些钱让我出国已经不容易了,我还怎么好意思开口向家里要钱呢?虽说现在在大学了,可以找那种campus工,可是根本就轮不到我们这些留学生啊!!)我是想问可以跟法庭反映一些情况,然后让我慢慢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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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傻瓜,这是处理的办法 -我是高干子女我怕谁- 给 我是高干子女我怕谁 发送悄悄话 (134 bytes) () 01/09/2004 postreply 19: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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