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120万预付款,交接后又五万元,总共125万元。出去三千水电卡,这124.7万都已经进了你先生的账户。事后你先生给他哥十万元,最后到了侄子手里。如果是这样,那么你侄子手里并没有你们的钱。
我不知道他凭什么告你精神损失。精神损失是一种赔偿,但是前提是有你们对他有人身伤害。你们可能的人身伤害在于:如果你们在亲友圈里面抱怨他的为人,那么有诽谤嫌疑;或者你们和他有什么代理合同,其中有违约行为,那么也是伤害。除此以外,家庭内部吵架似乎不构成人身伤害。他不能证明有人身伤害,哪里来的赔偿?
另外在诉讼上来说,你们人不在中国,不受中国法庭管辖。除非你们在中国有财产(房子和存款),那么可能中国对你们管辖权。他胜诉了,可以拿着判决去你先生的银行要钱。如果你先生把钱都转到美国,他即使胜诉又如何讨债?
当然你们最好对侄子嘴上夸一下,把这个事情糊弄过去好了。没有什么好打得官司。当然这个也不要对他说,否则他又要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