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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單身老貓 2022-09-13 16:30:44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725 bytes)

加國稅務問題能夠進行任何調整或是更正而無需負擔任何罰金的追訴期為三年,所以您的問題是出在 2010 年,到 2014 年之前,你可以提出修改,補交欠稅而無需負擔任何罰責,過了這個時間點,您只有依據要求,繳納欠稅、利息與任何額外罰金。

當然,如果您拒絕繳納,這也是你的選擇,但是日後加國政府仍然可以就您在加國的任何資產提出扣押來抵償。

良心說,你恐怕必須繳納所欠稅款,但是如果你有時間與精神,可以嘗試與稅務單位扯皮,看看是否可以少付一些罰款。其他的,基本上你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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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网友的回复! -Yuanyuan2017- 给 Yuanyuan2017 发送悄悄话 (165 bytes) () 09/13/2022 postreply 20: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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