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 我用common sense 去讨论过了。HR质问我单位多个人eligigle for the exam. 我是唯一 一个miss的。 我回答这个站不住脚。比如我没有扫房前雪, 有人摔伤了。难道我可以说那么多人走了,没摔伤。我就不该对这个摔伤的人负责吗?
我在度假期间都是只回应urgent and important email. 我当时手机收到这个邮件,就mark important, but not urgent. 连附件都没打开。 现在很后悔。但HR是有责任的。正常途径是30天filing period(以前也都是,这也是我没有离开处理的原因). director of HR 用pandemic 理由减少到14 天。HR至少在邮件里指出reduced filing period. 他们只是发了一个standard Email。而且HR用personnel rule 为依据来拒绝我。但persnnel rule 也明确规定的notfication method, 他们并没有遵守下面的personnel ru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