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地毯是Apartment manager雇用外部的contractor来做。一个unit需要大半天左右。他应该安排好至少提前一天请到工人,不是吗?
对于这种涉及多方的问题,我感到疑惑。对我来说,我直接打交道的只有apartment manager。那我的理解是,如果我和他签订好何时交屋,他就应当对我负责。至于他怎样完成他需要完成的工作,是雇用第三方还是apartment自己的雇员,应该属于他的内部管理问题。如果manager对我不能按时履约,造成我的损失或不便,那从我这个角度他就是有错。即使不是由他本人的错,而是由于第三方或他的雇员失职造成的问题,那也是要他跟他们另行追究。我这样的想法对吗?请多多赐教!
By the way,上次的事件已经过去了,我也没打算再追究。不过这个小区的位置和环境我整体满意,情况我也比较熟悉,所以还有可能再次在内部transfer unit (不管是现在就break lease还是等到lease到期)。我不知道除非我能有办法hold him accountable,我还能怎样确保下次不再发生。我怕他觉得我好欺负就不尽心尽力做好。您有什么建议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