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来,

本帖于 2005-06-23 15:57:17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tp 编辑

新浪的态度还是很不错的,他们的解释也不错。
楼主的道理也是对的,但做法与想法——套一句套话——不符合祖国国情。

建议:
如果是真从经济角度考虑,对本案本人无评;建议至少暂时放弃网络作为发表中介。
从发展祖国的版权概念与完善法制的角度出发,建议积极起诉,但偶而在心中念一下金庸只有一元钱稿费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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