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每一个被害者都有自己的委屈,尤其我这种脾气的人,气头上可能宁可花一万去要一千的债务。
真是幸运,又碰到一个好律师,我们交流了大概2-3个月,最后他提议,先不上诉。两点:
1,律师的作用是考虑如何争取最大利益化下,把问题最简单化。没有结果的时候,利益和方式都是假设。可以知道的是,打官司如果拖太久,不能算最大利益。
2,反思。我能够碰到这种问题,可能是我自己的问题。即使一次官司解决了,但后面的事情没有完,同样的问题马上就会出现。我需要考虑是自己先解决问题还是先打官司。
我现在还在考虑,不过我已经心平气和地去琢磨怎么用自己的方式和能力往前走一步了。
当然不是每个案子都不打官司好,看自己的具体情况。
有旁观者说些清醒话,我觉得不是坏事。我经常上来看看其他人的事情,其实就是给自己敲敲警钟,不要走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再哭。当事人不要冲动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