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半天lz的回帖终于明白了

1.lz算个富婆,47w来自一个投资房的收益,名下应该起码还有2+个房产。

2.lz可以贷款,只是利率比男方贷高些,觉得不划算。更重要的原因是双方共同拥有一个房产,在感情上的价值和意义远大于女方贷款或全款买一个房子,男方每月交房租。所以双方都想这么做。

3.从旁观者的角度,这样操作男方占大便宜了,将来如果男方不能还贷,或两人分手,甚至女方去世这种事情发生,女方和后代的经济利益得不到保护。

4.从女方的角度,因为经济实力不错,可以承受一些风险,而且两人感情很好,所以还是决定这么操作。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咨询律师,最好自己(而不是两人一起)找律师好好咨询清楚,把风险降到最低。别忘了这个交易中,男方没有任何经济风险。

5.大家也不用太担心,因为女方有足够资产,最差就是损失up to 47w。她有这个心里准备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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