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忽然想明白一件事,目前的困境是因为我试图跟随对方的脚步,
对方本意就是请君入瓮,我自然会左不行右不对。
转到另一个思路,我想,假如已经有厨房的人需要新安装脚暖系统会怎么样呢?
必然会有一个办法吧。那么,应该可以跳过装好脚暖再装厨房的步骤。
如此,我便无需受制于我的contractor,把问题留给他自己去解决。
当然,在行事之前,必须确保可行与合法。
我问了厨房承包人,确实可行,且工程不大。之后我去政府部门
了解我可能承担的责任(因为我的疏忽合同上没有工期要求)。
接待我的办事员挺公正的,先是试图让我理解contractor
的难处和想法,跟楼上朋友提到的有些相似,找个折中办法,
比如付75%让对方把事情先做好。
我表示完全理解contractor的想法,我的选择是因为对该工程
不放心。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办事员听完后认同现在
不付是正确选择。又告诉我,合同上没有工期期限,客户方没有
责任,本州法律规定,工期应该由contractor写进合同,没写,
那是合同的问题,责任在contractor。
我得说,本州法律对contractor确实很严苛,也难怪本州装修价这么高,
谁都得想办法存活吧。
早上十点钟开始,十个短信与该承包人交流,第一个提醒这是厨房最后一天,
请他下午一点前来完成工作。直到下午一点钟写下最后一个确认他不来为止。
这些短信把所发生的事情大概提及了一下(因为以前几乎是电话联系,没有
凭证),大致上写了希望对方来完成这个工作,数次承诺通过政府检查一定
会付款,主动提及房子可以加liens,也表示我理解他希望早拿到工程款的
正常心理,也坦言我确实对该工程不懂也不够放心,坦言这是我的“选择”,
但不是故意为难。(觉得自己也挺阴险,这些手段是在WXC上学到的)
我知道,这些短信很重要,有可能将来会成为证据,所以,用词格外小心,
但其实我也不肯定怎么写最好,只尽量把事实写下来。
一点钟我告诉厨房工人不必等了。厨房工人干到很晚才基本完工,我付了全款。
因为跟这家公司合作过,彼此有信任,厨房装修我也比较了解。嘱咐了承包人
这周随时派个工人来把尾收工作做完。
现在我的厨房island里,只有一个脚暖,另一个暖风机和管道系统隔着一英寸
的距离,目前就盖在橱柜下边,等着被连接上。至于要等多久,多困难,是否
需要依仗法律手段,现在还不得而知。在美十几年,从未与人有过任何法律纠纷,
不知这次会如何(听说,这种话一说就会出事)。
今天又一个contrctor如期进场开工了,我感觉轻松了许多。修缮一个房屋
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我知道不能止步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