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关于婚姻法和遗产继承法的问题,

对涉及的您父亲无权处理的遗产,应该由继母,您和您弟弟均分????????????????

房子是婚前财产。我父亲无权支配的部分因属于我生母的子女和我生母的父母。哪里
有我继母的份呢?按您的分析,她有希望?

我查了继承法,第十七条有遗嘱形式: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当时在场的有我父亲,我弟弟,我姨(生
母的妹妹,去年过世)和一对我母亲的朋友。

所以我认为遗嘱应有效。我和弟弟之间其实谁多谁少无所谓。我生母偏爱我,所以
有全部给我的遗嘱,父亲只是公平调整一下。继母是冲着我父亲的财产来的。结婚
前未暴露。和父亲结婚期间不但将自己的退休金全部存下,还私自取走我父亲的存
款。家务事也是我父亲承担的多。因文化,年龄差距,父亲和她并不幸福。我父亲
今年二月还给检查院打电话起草了离婚起诉书,被我找到。现在我们不想花精力追
究财产部分,只想保住房子,毕竟我弟弟身无分文。现在我弟弟正在办理房产转户。
经遗嘱笔迹鉴定后房子就会公证到我们姐弟名下。您觉得她会起诉争夺房子吗?还
有她有没有居住权?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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