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遇到了一个欺负亚裔Owner的mangement group 的Manager。先前就有一位同胞邻居被强迫拆除后院(50 米以外,在房前根本就看不到)的护栏,致使他的狗狗i只能呆在房子里。
我们的麻烦始于两年前在前院修建的石头围墙。其间,她多次找我们的麻烦。 不是限期完成某一步,就是不准堆放材料等等。还曾经就堆放在墙里面的材料罚款$130. 更欺负人的是, 今年三番五次地写信,把我们围墙大门旁边柱子上留做intercom/doorbell (对讲/电铃)用的Space说成是“missing stone“。而且,不顾我们的解释和已经Prewired 的事实,要求必须用石头砌上。无奈之下只好接受她的无理要求,可是尽管我们已经完成,她还是雇律师并要我们付费。那个律师明明知道这个事实,但仍然无视正义。
这里请教老猫先生和熟悉法律的姐妹兄弟:我们的目标很简单合理, 那就是 争取我们安装电铃和对讲系统的权利(没有这些,来客根本就没有办法联系我们),和拒绝支付她雇的律师的律师费 (现在,她已经未经提醒,将此涨至¥700)。为此,是否
1) 我们需要找一位律师代言?
2)按照有的朋友的意见,可以直接去小法庭。因为她们认为证据充足。
3) 可以经过Board Meeting。
4) 另外,是否您愿意接受异地委托,帮我们的忙。
在此,首先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