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选择

本帖于 2016-11-22 09:22:03 时间, 由版主 柠檬椰子汁 编辑

首先,一切按租约来。租约是四个人合签,要赶四个人一起赶。

选择一: 赶A

以违反租约赶人(比如留宿等),你需要证人证据超过被告人的证据。现在A说没有,B说有,50-50,证据不足。你需要>50%的证据证明,需要其他两个房客也来作证,这样才能成功驱逐。

但是,既然四个人同时赶,其他房客有什么动力来作证?就算你只赶一个人,剩下三个人是按1/4租金付还是1/3租金付?所以赶A是比较复杂的。

选择二:  赶B,以不交租赶人,这个过程,,不需要很多证据,不交租就可以了。

https://masslandlords.net/laws/eviction-process-in-massachusetts/

如果B不交租,你要问其他三个人是否垫钱。因为四个人的租约是四个人共同担负租金,而不是他们交满自己的1/4就完了。如果他们不垫钱,四个人一起赶。

如果B不交租你四个人一起赶,其他三个人会给B压力交租,所以你可以借力打黑,轻松使人就范。

 

所有跟帖: 

谢谢, 刚找了律师,律师意见和您一样, 让律师先写给每个房客先一封信再说。 -amber0912- 给 amber0912 发送悄悄话 amber0912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30/2016 postreply 18:43:50

请教老猫 和柠檬椰子汁 -小南瓜籽- 给 小南瓜籽 发送悄悄话 (758 bytes) () 12/28/2016 postreply 11: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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