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下去本身就违反bylaw?你有理, 但是没有用你的理 达到目的。换个方法。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在给校方的信中说老师违反bylaw,为什么不要求学校照章办事?你请求校长让你女儿继续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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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老师不是还没通知我女儿她的final decision呢,我不想现在就撕破脸,但我要有最坏的打算。
-HE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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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12: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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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撕破脸,要想影响一个决定应该在决定之前而不是之后。你已经给校长写邮件,已经撕破脸了。如果你在他的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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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1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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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你这战略建议很好。要学校按规章办事,而不是要求它按自己希望的结果办事,这样会占道理高地。
-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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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13: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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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星期天晚上再给校长长一封讲道理的email, 外加bylaw 附件。星期一早上跟学校办公室约与校长的面谈。多谢指导。
-HE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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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14: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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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谈是必要的。你有了bylaw,有了老师发给学生有关撤换主席的邮件,有关于进行突然选举的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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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14: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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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送邮件给校长不是和老师撕破脸?怎样才是撕破脸?在老师眼里,你已经撕破脸了。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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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13: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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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已经做到找校长前尽量跟那老师沟通这一步了,去了不少emails了吧,但老师都不回复。也只有走下一步了。
-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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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1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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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the point?不要转移题目。 我是在说,把老师告到校长还不是撕破脸? 如果你是老师这么认为?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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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14: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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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话题了吗?楼主有其它路子么?老师拒绝回复跟事主沟通,楼主上告校长就是the next logical step了。你楼上
-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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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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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老师觉得楼主这样上告是撕破脸的事,那也没办法,
-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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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20: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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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你我不曾相识,也不必撕破脸,因为你我都是在管闲事。她说不指出老师
-笑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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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2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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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也是,我们管闲事太多了。不过楼主不是求大家出点子么。你说的有道理。楼主有许多细节还没能让大家看得明白。
-飞*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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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6 postreply
22: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