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 我的single house 租给一家庭, 他刚short sale 自己的房子, Credit 不好, 我看他好像还可靠, 又是资深电工, 有不错的收入。 他很handy, 愿意take good care of house. 我以每月$2200,比市场价低$200租给了他。 近三年来, 他基本上不找我, 房子有小问题, 他自己修理。 也从来不告诉我。 两年半的Lease 到期,他要延期三个月, 按Lease Agreement,租金要涨$200 到$2400, month by month, 我text message 告诉他, 但他仍然按老的租价$2200给我支票。 我deposit他的支票。 系望从他的Security Deposit 里扣除。 结果在他搬家时, 出现纠纷。 主要有三个问题:
1, 他给了我一个List, 要求 补偿。大概有一千多。 其中有他自己给书房加了门, 在后墙加了两个Flashlight, (房子本身有两个),三次yard mulch, Washed stone, paints, cleanup towels等等。 以前他从来没有提过, 有些我是第一次知道。 也没有receipts.
2, 他说我cashed his check ($2200), indicating acceptance. 我不能再从他的Security deposit 里扣除。
3, 下暴雨时, 房子的地下室有一部分会进水, 我在他搬进之前告诉过他。 租住期间, 有几次进水, 每次都是他自己处理。 只有一次通知过我, 我去的时候, 他已经处理完了, 我问他有何damage, 如果有, 我可以file insurance claim. 他说没有, 只是2 wet rugs and one pump. 我后来赔了这两项。 八个月前, 他自己买了房子, 搬出去时也没再提进水的事。 可是一周前, 突然给我挂号信, 说他问过lawyer, 威胁要claim compensation. 我不知道这种claim 的有效时间, 当时他没说, 过了这么久还能claim 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