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美国公民权法案》第七篇首次将“性骚扰”写入法律,作为“性别歧视”的形式之一。在美国平等机会委员会(EEOC) 法律中给予了明确界定:“处于性需要而提出不受欢迎的性行动、性要求,或其他语言上、身体上的性行为,如果在屈服或拒绝之后,明确或不明确地影响一个个体雇员的工作表现或形成一个令其讨厌的工作环境,即构成性骚扰。”
1964年《美国公民权法案》第七篇首次将“性骚扰”写入法律,作为“性别歧视”的形式之一。在美国平等机会委员会(EEOC) 法律中
所有跟帖:
• 我工作过几个公司,上班第一天就要上大课,讲清楚什么是性骚扰,什么事不能做,但是这句话我看不出来。 -白云青山- ♂ (0 bytes) () 04/04/2016 postreply 12:54:28
• 请你吃饭,聊天,你(不敢去)怕我吃了你。性骚扰当然有罪,没人反对这一点!不过这几句话算性骚扰? -白云青山- ♂ (0 bytes) () 04/04/2016 postreply 12:58:21
• 问题是女的认为有问题了,男的要求了,女的拒绝了,但害怕,和我说了。 -逍遥羊牯- ♂ (0 bytes) () 04/04/2016 postreply 19:33:23
• 根据公司的律师对性骚扰的解释:那几句话不应该算性骚扰,如果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喜欢听这种话,对方却不停止,可算骚扰。 -白云青山- ♂ (209 bytes) () 04/04/2016 postreply 21:37:36
• 在我们公司, 一定是。 -always55- ♂ (0 bytes) () 04/05/2016 postreply 18:10:55
• 邀请人吃饭就算性骚扰?那么天天都不知道有多少人在性骚扰别人了。你们公司不准邀请别人吃饭? -白云青山- ♂ (0 bytes) () 04/06/2016 postreply 11: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