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到了这个链接:http://www.imdaike.com/zh-CN/displaynews.html?newsID=371541
说明美国公司申请了Temporary RestrainingOrder,也就是美方公司走的是民事诉讼。
由于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可以在不通知当事方、可以不进行hearing就可发出,所以,执法机关突然出现在展台。对中国方公司突然,那边早就在申请这一Order了。
因此,中国方还有机会,如日后原告败诉,被告可以就损失提告索赔。要真是山寨,那就自己承担后果。如觉得有理而没钱打官司,那只能怨自己没有搞清美国的游戏规则就来打游戏。(对于是否山寨,国内媒体报道称“中国山寨商”,见到有加拿大媒体称“涉嫌山寨的中国厂商”。)
关于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见https://www.law.cornell.edu/wex/temporary_restraining_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