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雇律师,还是找房屋代理,总之是接受职业服务,总可能遇到一些情况,对方说,it's up to you。
这句话,就是说对方觉得,做与不做,各有利弊,最后要看的是你自己实际情况。因为律师假设你不是把所有的情况都真实地告诉他,比如你以前可能有欠债记录,可能有外遇,可能被通缉过,或者可能钱赚得多,没有时间来顾及小事,或者钱少空闲多。这些信息只有你自己知道,所以一些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只有你自己决定做还是不做。
你来问我们你做与不做,我们也没有办法帮你拿主意。这是一个风险管理问题,你是宁愿现在付一个固定的数目,还是愿意在将来付一个可能大可能小的不固定数目?一般大公司有钱,都是宁愿把风险降到最低,都会选择前者。如果你是个体户,有一定灵活性但是总是缺钱,可能你宁愿冒险也要省一点钱。这个确实只有你能决定。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