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简介:上海典型的中上的中产(大约3000万-3500万的人民币资产),夫妻恩爱,因妻子健康原因无法生育,夫妻同意借卵代孕(卵子和孕母均非妻子本人)产下龙凤胎。孩子3岁时孩子的父亲患急性胰腺炎病逝后, 孩子的爷爷奶奶开始了孙子孙女的监护权大战。如果按照美国的法律,这对龙凤胎该判给谁?我同意那个教授最后陈述的(第二部分最后), 母亲的事实抚养关系(收养)不应被剥夺,法官应判共同监护权, 这样孩子的利益才能最大化, 母亲的监护权应大于50%。孩子奶奶的关于儿子每月拿出5万元做家庭费用仅为儿子所出, 不应被支持,因为任何婚后的财产都是夫妻双方的财产。孩子奶奶开始时给儿子办公司出资的钱与本案无关, 应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