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你自己前面是怎么说的。

本帖于 2015-10-06 19:28:25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加州老李 编辑
回答: 哈哈,我倒很想知道。。。jingxi022015-10-06 14:14:40

“F1人士在美國境內工作屬於違法。工作(work/employment)一般的定義是-labor exchange with money or other benifit. 更廣義的定義甚至是任何有labor的行為基本上都會被視為“work"不管你有沒有receive money or benifit. ”

就是说,F1人士在美國境內不论是否为美国公司,工作都不合法。为美国公司写软件挣钱不合法,为欧洲公司写软件挣钱也不合法。

非工作签证去墨西哥,目的却是在那里全时工作挣钱,说不是为墨西哥公司干活就不算违法,你骗得了自己么?

税法上的美国居民,为美国公司工作挣钱,却隐瞒美国居民身份,只会招来政府部门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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