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回复。

回答: 遵守组织规则和formality,很重要柠檬椰子汁2015-08-14 06:18:11

第一,假设你关心的是M取走所有存款的事件。那么请说清楚在事件发生的时候,你们组织内部的分工。不要过于牵扯历史问题。不管历史上M如何叫你做这个做那个,都是你同意的对不对?

-- 对。当时觉得分工不重要,重要是团队精神。结果,这三个位置,全部M一个人玩,我们另外两个是摆设。她根本就不让我们做任何事情,也拒绝给我们任何账目明细。

就我看取款的时候,M,H和你是三个董事(board memeber)。M是president,H和你分任VP和Treasurer。一般来讲(要看你们的bylaw),管理账户是Treasurer的责任,President不能随意动钱。http://www.nonprofitlawblog.com/treasurer-duties/

-- 对。根据后来她要求把我改为财务,她的目的是把H踢出去,至少她是这马说的。我拒绝这个要求。

第二,动账户一般需要board批准

以前你去冻结账户,和M后来去提取存款,恐怕都没有遵守你们自己的bylaw。一般组织内的大行动需要board开会,开会的规则一般是(1)发通 知和议程;(2)到达的board member需要达到有效数目(quorum),(3)到达的board member讨论投票,一般是到达数目的大多数票批准后,一个行动才能够实施。

以你去冻结账户为例,你说你得到H和你的批准,但是你没有得到board meeting的批准,就是违规的。因为board meeting需要事先通知所有board member才算有效的会议。所有人也可以在board meeting上发言争论把事情讨论明白。所以即使在开会中你只需要两票的事情,你不能私下找到两票而不开会。尊重组织formality很重要。

同理,M自己去改nonprofit的contact,如果没有board的批准,也是违规。但是以上两个违规并没有违法,因为不涉及钱的问题,就是说,够不上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然而,按你的说法,M未经board批准就把钱提走,在我看来是不但违规,breach of fiduciary duty,还涉嫌贪污罪(embezzelment)。你是可以报警的。

-- 因为我家离他们有一个小时车程,所以bylaw说只要有两个人签字就可,不需要board meeting。我不可能每次开车单程一个多小时去开会签字。我之所以冻结帐号,就是已经发现M管理的账目不清,而且她不肯公开账目,尽管她曾经让我和H都作财务,但她从来没有让我们看帐簿,直到6月份。

第三,chargeoff和你的关系

你花680元买设备,这个行为有没有正式的board批准?不是仅仅私下获得别人同意,而是在bylaw的规定下开会批准?如果没有,在外人看来你也可能是贪污。M可能用这个理由说服银行的。无论如何,chargeoff可能追倒你的头上。

-- 这个H同意的。当时好像M因事没有出席。本来我们要对帐,她就不出席。

最后的教训,就是不要因为nonprofit规模小就不遵守规则。不管是nonprofit还是公司,都是一个组织自治(self- governance)问题,牵扯到组织成员和管理代表阶层的责任问题,你也不要以为你是老大就不可能被踢出,steve jobs还被自己的公司board踢出呢。一切按bylaw来做,不要想当然。

-- 非常正确。感恩。我以为只要团队人人为大家就好。而且觉得小钱,都是为了孩子,我出钱,他们出力,应该不会有人这样眼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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