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是多数人的暴政。

https://en.wikipedia.org/wiki/United_States_v._Carolene_Products_Co.

民主制度下,法院什么时候应该遵循立法机关(人民代表)的立法,什么时候应该审查立法机关的法律,最高法院在Carolene Product一案,有一个明确阐述,这个阐述至今是宪法分析的一个原则

法院(各级联邦法院)应该对以下案件用严格的标准审查,(包括可能推翻立法)

第一,违反宪法明文禁止的立法,比如违反第一修宪案的,限制自由言论,宗教自由的法律

第二,那些扭曲公正的政治程序的法律,比如关于投票权的限制,选区的划分等等,因为一个扭曲的政治程序不能使民意发挥出来。

第三,那些侵犯少数类人权利的法律。比如侵犯少数种族,少年,老年,残疾人的法律,由于民主程序只反映多数人的意愿,少数类人的权利需要法院来维护。好比不能说民主制度下大多数人投票立法歧视少数人,这个法律就是公正的。

在这个原则下,最高法院关于同性婚姻的决定是可行的。同性恋这种人群,毕竟是少数,他们自己通过政治程序可能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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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理解偏差。 -aac- 给 aac 发送悄悄话 aac 的博客首页 (384 bytes) () 07/03/2015 postreply 05: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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