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基金归属权请教

本帖于 2015-03-27 13:08:15 时间, 由普通用户 德州之春 编辑

两人都二婚,各有自己的子女。婚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401K。
双方都签了有关表格(spouse’s written permission form),所以每个人自己的401K帐户的第一受益人
都成了自己的子女。

我的问题是: 如果没有其他更多的文件,按德州法律,如果一方去世,
这一方的401K 是一半归配偶一半归自己的子女呢, 还是全部100%归自己的子女?

谢谢!

所有跟帖: 

继承是按州法,401k beneficiary不是继承,按联邦法,你的情况100%归子女。 -柠檬椰子汁- 给 柠檬椰子汁 发送悄悄话 (94 bytes) () 03/27/2015 postreply 10:46:03

噢,是这样。那我就放心了。谢谢! -德州之春- 给 德州之春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7/2015 postreply 10:51:56

如果都不进入PROBATE,那如果ESTATE不够付债主的话,债主也不能从401K拿钱? -德州之春- 给 德州之春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27/2015 postreply 10:58:38

Good question, here is the answer -柠檬椰子汁- 给 柠檬椰子汁 发送悄悄话 (98 bytes) () 03/27/2015 postreply 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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