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基金归属权请教

来源: 2015-03-27 10:30:1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两人都二婚,各有自己的子女。婚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401K。
双方都签了有关表格(spouse’s written permission form),所以每个人自己的401K帐户的第一受益人
都成了自己的子女。

我的问题是: 如果没有其他更多的文件,按德州法律,如果一方去世,
这一方的401K 是一半归配偶一半归自己的子女呢, 还是全部100%归自己的子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