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我之所以这么困惑是因为

孩子的父亲目前在中国工作生活。海归,出轨,私生子,一步步都完成了。他在中国有自己的公司,但是他一直说不挣钱,已经一年半没给家里一分钱了。 想在中国离婚是想将来起诉他支付孩子扶养费,并且想分他公司收入。但我想他是不会让我知道他公司实际收入的。 想在美国离婚是想分他的401K。 据我目前查到的资料,表明中国美国相互只认可对方法院的离婚判决,但并不会执行具体离婚协议条款。 问题: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中国离完了,回美国再办一次离婚手续吗? 谢谢!

所有跟帖: 

我自己的理解,401K只能离婚的时候换名字对不对?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740 bytes) () 12/20/2014 postreply 12:34:02

不可能办两次离婚。 -如尘- 给 如尘 发送悄悄话 (274 bytes) () 12/20/2014 postreply 15:43:40

在中国就是法院判了也像没判一样。 -阿庆嫂来了- 给 阿庆嫂来了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2/20/2014 postreply 16: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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