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亲目前在中国工作生活。海归,出轨,私生子,一步步都完成了。他在中国有自己的公司,但是他一直说不挣钱,已经一年半没给家里一分钱了。 想在中国离婚是想将来起诉他支付孩子扶养费,并且想分他公司收入。但我想他是不会让我知道他公司实际收入的。 想在美国离婚是想分他的401K。 据我目前查到的资料,表明中国美国相互只认可对方法院的离婚判决,但并不会执行具体离婚协议条款。 问题: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中国离完了,回美国再办一次离婚手续吗? 谢谢!
谢谢大家!我之所以这么困惑是因为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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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理解,401K只能离婚的时候换名字对不对?
-慧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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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14 postreply
12: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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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办两次离婚。
-如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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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14 postreply
15: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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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就是法院判了也像没判一样。
-阿庆嫂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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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014 postreply
16: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