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父亲目前在中国工作生活。海归,出轨,私生子,一步步都完成了。他在中国有自己的公司,但是他一直说不挣钱,已经一年半没给家里一分钱了。 想在中国离婚是想将来起诉他支付孩子扶养费,并且想分他公司收入。但我想他是不会让我知道他公司实际收入的。 想在美国离婚是想分他的401K。 据我目前查到的资料,表明中国美国相互只认可对方法院的离婚判决,但并不会执行具体离婚协议条款。 问题:我该怎么办?我可以中国离完了,回美国再办一次离婚手续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