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新闻说的那对夫妇,男的被判刑,女的被遣返,孩子就给福利院了。由此问一下这里的专家,通过何种法律的方式,把在意外状况下父母双方都失去监护权的情况下,事先把监护人设好,以避免被不认识的人领养?只知道will 可以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有用,那么像这对夫妇,或者单亲家庭,有啥预先可以采取的方式?
另外,奇怪为啥孩子不能给女方带回,难道那些被遣返的人,在美国生的孩子都会被送福利院?
请教法律专家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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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父亲没有被遣返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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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4 postreply
22: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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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答,那可否理解为,即使父母双方都被扣押,只要有熟人出来说愿意代管孩子
-timefly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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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4 postreply
2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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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说歪了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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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2014 postreply
23:3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