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版主:买卖合同未能如期执行, 接下来会是什么情况?
按照买卖合同的签定,10月31号是closing date, 11 月1 号定为交接的日期。 但是买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买家只是交给律师小面额的定金, 和交给房东的第一个月的房租, 但是没有交付房东要求的押金。
安照这种情况, 我们是否可以认为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交款),原因不明,买家未给出任何解释, 致使买卖合同过期失效。 接下来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房租还要继续交吗? 律师的部分服务费用(起草合同)原定是双方分担, 这笔费用的损失是否应由毁约的一方来承担? 如果买方还要接手, 是否需要重新起草合同?
遇到了极品人物。
先谢谢了班主及各位热心的明白人。
请问版主:买卖合同未能如期执行, 接下来会是什么情况?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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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請您將事情的整個情況說清楚,您這樣問,老貓實在無法給予您任何建議.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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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4 postreply
20: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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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永远有效
-lex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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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2014 postreply
20: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