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检查,属于你的疏忽。没有经验不是好理由,说自己没有经验等于承认你疏忽。疏忽就要负责任。
2。好的。但是我不知道你写的是什么东西,我说过,你有权不说话,如果你是在写reply to complain,最好找律师写,你自己写会给自己找麻烦,比如看1)。
3。你现在的律师为什么没有建议检查?是不是你为省钱?如果对律师不放心,你应换一个自己放心的。
4。手续叫"Impleader",你业余的人搞不好的,请你律师。
5。太会了,跑了阎王跑不了庙。一般不是没收,而是挂一个lien,这样你不能把房子卖掉,你什么时候卖房子,那个钱什么时候还。
6。这些你也要付责任,你当初为什么不去查公共信息?这就是疏忽。可能你不付主要责任,所以需要把原物主扯进来,看4)
你的案件看来是赢不了的,关键现在是少输。一定要把原物主加进来当另一个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