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理规定一个伤害只能打一个官司,如果前一个官司解决了前一个伤害,原告不能用同一伤害再打新官司。原理叫Res Judicata http://www.kentlaw.edu/faculty/jsteinman/classes/steinmancpsp2012/PreclusiveEffects.htm 是个律师都知道。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他的霉斑病的伤害已经和房租的问题协商解决了。你的协商协议是在前一个官司中达成的,应该是有法官批准的。那么你可以告诉下一个法官新的官司不应被受理。
有时撞车后伤害赔偿断骨,十年后发现神经受伤也是源于那个撞车,由于这是两个伤害,可以打两个官司。你的情况不同,如果两个官司都是来自于同一个伤害,第二个官司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