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left turn arrow的交通灯设计里,left turn arrow 和左面横交道上的行人信号同时是绿灯是不可能的。如果有的话,政府就要为交通意外负责了。不过在没有left turn arrow的的交通灯路口,横交道的行人信号是绿灯而又有左转的车是很普遍的。不知道这个case里交通灯是哪种情况。
不过交通灯是怎样也不是很重要。如果行人jaywalking就可以零责任的把他撞飞的话,我也不知道错过了多少次过瘾的机会了(开玩笑,我没这么变态)。
根据基本交通规则,行人是否jaywalking在交通意外里好像不大重要。这个国度里的基本的交通规则是--- 驾驶人无论当时是什么颜色灯都好,只要人行道内还有人在行走,驾驶人都要必须停下来。yield to pedestrians rule 里并没有交通灯颜色的exception。换句话说,就算你眼前是绿灯,你也不可以加大油门把行人撞飞然好哈哈大笑再拍拍屁股走人。 在人行道内和行人发生碰撞,不管当时的灯号是什么颜色,驾驶人都是没法逃避问责的。 行人jaywalking并不是defense因为驾驶人违反了基本的yield to pedestrians rule。 在这个情况下驾驶人可以零责任的可能性只有一个 --- 就是发现行人身上有遗嘱,证实行人选择了被车撞死的方式自杀。
行人是否jaywalking不重要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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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能不知道的...
-单身老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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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3 postreply
06: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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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很清楚
-jingxi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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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3 postreply
09: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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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澄清一下 行人是由南往北 肇事车是由北来左转东去
-testittest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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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2013 postreply
13: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