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改,是把自己的利益、也就是后来者的利益化为乌有,包括无形资产都归给业主了。
一般而言,接手者需要一定投资,都指望现有租约有较长延展,不受业主提租压力。现在好,已经不能继承原来的租约,
而是需要重新按市场价与业主扣条款。俺只能说,没有长租约,LZ的店就没有无形资产,只能卖那些锅碗杂物了,无脑呀!
LZ太缺商业脑筋了,为了自己脱身改成月租,后面谁还能接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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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接手的人都希望租约越长月好,你这样的没人愿意要的
-xiala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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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013 postreply
08:48:57